三期女职工合同终止有哪些补偿-
三期女职工合同终止有哪些补偿?
我国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特别是对”三期”女职工。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三期”女职工的相关权益,和邯郸英才网小编一起了解。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那么,此种情况下,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期女职工合同终止具体有哪些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女职工三期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故用人单位出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 全国各地的裁判尺度基本是一样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关闭时,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此外,“三期”内的女职工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法定情形,“三期”内的女职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的,不能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至“三期”期满。 企业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正确的操作方法应当是: 跟员工协商好各种补偿金,然后由员工自己写离职申请,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因此,如果想辞退三期女职工,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