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三期员工的问题-做好三期员工的管理-
如何解决三期员工的问题?做好三期员工的管理?
三期员工的管理相信是HR朋友们头疼的一件事,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三期员工的问题、做好三期员工的管理呢?和邯郸英才网小编一起了解。 1. 在招聘阶段,女职工隐瞒婚姻和生育情况,用人单位能否以此认定劳动者违纪并解除? 答:隐瞒婚姻、生育情况不属于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询问生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2. 试用期怀孕,是否构成不符合录用的条件? 答:不构成。 怀孕是女职工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将女职工怀孕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单位以此为由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3. 女职工辞职后,发现自己怀孕,能否返悔? 答:不能反悔。 辞职权属于形成权,只要权利人(女职工)单方做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则该权利就已生效。单位在收到女职工的辞职申请后,只要在法定期限内(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时期30天)为职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双方劳动关系就将解除。即使女职工以自己怀孕为由提出撤回辞职申请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4. 能否对三期女员工进行调岗? 答: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对三期职工进行调岗。 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会因为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因自身的变化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业绩不能达标,而被用人单位视为不能胜任工作,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适当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标准不能降低。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单位是否减轻三期职工的工作量、对职工进行调岗,用人单位都不得对三期职工进行降薪。 5、劳动合同期满但女职工尚处于“三期”内,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自动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如果企业硬要终止劳动合同的话一定会造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