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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时,你知道在哪里打官司吗

2022-07-08 招聘运营 加入收藏
劳动争议发生时,你知道在哪里提起诉讼吗?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知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吗?你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吗?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将与小编一起总结和了解案件 潘某在昆山某公司南京办事处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后,潘某向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束后,用人单位向昆山市

劳动争议发生时,你知道在哪里提起诉讼吗?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知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吗?你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吗?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将与小编一起总结和了解案件 潘某在昆山某公司南京办事处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后,潘某向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束后,用人单位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潘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院提起诉讼。想想:潘的案院管辖?解决方案 分析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为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无管辖权;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可能面临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该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本规定,劳动仲裁阶段有两个管辖权: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1)一方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优先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本规定,法院有两个管辖权: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1)一方提起诉讼的,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第一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劳动仲裁阶段不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第一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仲裁阶段优先管辖,法院在法院阶段优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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