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发生工伤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今天,邯郸人才网小编将具体程序总结如下:1。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证明工伤事实?为了证明工伤事实,特别是在交通事故现场,我们应该在第一时间拍照和视频。如果有目击者,我们应该尽量留下联系电话。??另外,尽量报警。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医疗账单,证明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事实。??2.第二步是补缴工伤保险?对于一些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如果残疾水平较高,法定赔偿金额也会较高。为了避免企业无法支付的最终损害,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的费用。 ??3.第三步是收集申请工伤所需的相应材料?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工伤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正材料后。??4、第四步、在时限内提出工伤申请 这里有三个法定期限?NO.1??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期限)?但在实践中,只要单位申请延期,往往是可以的(这很重要,程序简单,但权利义务差别很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鉴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如果不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也不申请适当延长,超过一个月的,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NO.2??一年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申请的期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NO.3??特殊情况下,可超过一年(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以下可以超过一年(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1)不可抗力;(2)限制人身自由;(3)用人单位;(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NO.4??认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最长不超过75天??1).受理时间15日内受理?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完整的,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2).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工伤鉴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也就是说,工伤最长不超过75天。??当然,根据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作出工伤决定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第五步是发生工伤,但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时,通过裁判确认劳动关系?(一)有劳动关系要通过裁判程序确定。??(二)但也要记住,在某些情况下,工伤可以在不确定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通过 法释〔2014〕9)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5)其他单位的个人经营,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4)、(5)项明确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有权向有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第六步,向行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工伤?如行政部门拒绝认定工伤,则需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职工所在单位不接受工伤鉴定申请的决定;(2)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职工所在单位不接受工伤鉴定结论的;(3)用人单位不接受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4)医疗机构、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7.第七步,向专业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等级?(一)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鉴定。??(二)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延长3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应当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委托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三)不服从初次鉴定,向上级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记住,不能提起诉讼)。??由于这是技术鉴定而非行政鉴定,只能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8.第八步,申请提前支付?(一)申请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载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先行执行。??《劳动争议调解载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先决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二)不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第九步,申请调解?工伤等级已确认,但企业拒绝支付的,可以申请调解。??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向调解机构要求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具有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四)各地还有一些新的其他调解组织。??同时,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行政帮助。??第十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协商调解不达成协议(当然上述协商调解都是非法程序)的,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工伤待遇。??11.第十一步未及时主张工伤赔偿的,提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