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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日期:2022-01-10 浏览

  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小编:啊南 824阅读 2021.03.10 一、春节放假休息有工资吗
  春节放假有工资,按照劳动法等相关律规定,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期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春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1、正常放假,工资按照正常上班计算。
  2、春节放假期间加班,一般春节7天假期,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男职工产假的相关规定 小编:啊南 87阅读 2021.03.22 所谓产假主要是女性在生育的过程中享有的婚假,而对于一些男职工来讲,如果自己的妻子有生育分娩的情况,也是需要有陪同的情况,这个时候男职工也可以休产假,那么男职工产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男职工产假的相关规定   目前,《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产假男的休几天,《民法典》及《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都应该有男同志的陪产假的,假期的天数不同城市规定不一样,基本在7—20天之间。

     二、企业男性陪产假有工资吗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三、职工产假期间权益受损怎么维权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