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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R系统恰好可以发挥其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优势
日期:2021-10-25 浏览
职务任免模块是对学校教职工的行政职务信息进行管理,这些信息主要涉及学校中层领导,并主要由学校组织部门负责,信息准确性要求高,并且与管理岗位信息有关,即有些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具有行政职务后,要增加管理岗位信息。因此,需要在E-HR系统设置专门的模块,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职登记、免职登记,并与岗位管理和薪酬管理模块关联。
——任职登记。组织部通过批量导入或新增的方式,提供行政职务任职信息。每一次任职,都有一条记录,这样对过程信息有记录,在人事信息中作为子集显示。组织部任职列表和导入信息所涉及的字段包括:姓名,工号,任职级别(正部级——副处级),行政职务名称,任职部门,职务类别(行政/党务),职务类型(主职/兼职),职务变动类别(晋升、平调、新任、降职、免职、其他),任职开始时间、任职级开始时间等。组织部做完任职登记后,人员进入当前任职人员列表中。
——免职登记。组织部主要通过单独操作的方式处理。组织部做免职登记后,变更职务状态(由在职变为已免),同时记录任职结束时间、任职级结束时间。组织部主要从当前任职人员列表中选择做免职登记的人;对于不在这个列表中的人(有可能人事处原来的信息不完整),允许组织部直接做免职登记(需要填写的信息参照任职列表字段的要求,增加两个结束时间即可)。组织部做完免职登记后,人员进入已免职人员列表中。
——调薪和变更岗位信息。对于组织部提供的当前任职人员,人事处做任职确认,主要是做管理岗位信息变更、调薪指令。对于任职的管理岗新增或变更信息包括:管理岗聘任单位(默认等于任职部门),岗位类型(管理岗位),管理岗级(任职级别与管理岗级的匹配后,自动出现默认值),管理岗分级时间(默认等于任职级开始时间),管理岗聘期始,管理岗聘期止,管理岗聘书编号(默认等于任职文号),管理岗聘任方式(与职务变动类别一致)。对于职务变动的调薪通知,是否通知默认为“是”,调薪类别默认为“事业编-职务变动”,调薪日期默认为“任职开始时间”,调薪说明默认为“任职级别”(见图5-10)。参照任职确认,对于组织部发来的已免职人员进行免职确认,进行管理岗位信息变更和发调薪指令。
由此可见,职务任免模块主要有两个过程:组织部的任职登记和免职登记,人事处劳资科的任职确认和免职确认。只有人事处进行了任职确认和免职确认的,才算走完了流程,人员进入相应的列表。行政职务任免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主职和兼职、是否是当前职务这些概念。所谓当前职务,指既是主职,又是当前职务的,个人只能有一个主职,但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兼职,可能存在主职和兼职同时都是当前职务的情况,但作为当前人事信息,列表只显示当前的主职,其他职务作为过程信息可导出。关于任免过程中出现主职/兼职、是/否当前职务的变化问题,一个人如果新任一个主职,那么,新任的主职自然就是当前的主职,原来的主职可能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被免职了,不再成为当前职务,但也有极少数情况是原来的主职转为当前兼职;另一种是对于兼职的任免,需要明确是否当前兼职。同样,管理岗位的变化也要考虑这些情况。上述两点,是这个模块的难点。
 转岗与转正定级管理


为了让学校的人力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人尽其用,学校一般都开辟了人才流转通道。转岗就是指教职工在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之间调整。一般来说,专业技术岗位转到管理和工勤岗位的流程比较简单,只需要更改人事信息、重签聘用合同即可;从管理和工勤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则要遵循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要求,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流程走申请、推荐、评议和审核流程。有的教职工转岗,可能还涉及单位变动或者本身是由校内调动引起的,这种调整可以走转岗流程,也可以走校内调动流程,两个流程的信息相互关联就可。转岗可能涉及工资调整,因此,转岗确认后要发送调薪通知(见表5-3)。
表5-3 转岗管理需求表
国家政策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要进行转正定级,并调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第一步,系统筛选出所有需要转正定级人员。在教职工的人事信息中,在入职时就填写是否需要转正定级字段,对于需要转正定级的人,标注“是”并填写转正定级时间。系统只需要列表显示所有需要转正定级但还没有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人员。
●第二步,从上述人员中,系统再次筛选出下月需要转正定级人员,作为转正定级提醒人员=是否需要转正定级(是)+转正定级时间(下月需要转正定级的人员)。
●第三步,人事处从提醒人员中,进行转正定级登记,进入待转正定级人员列表,并发送信息给教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四步,个人在线填写转正定级表、二级单位审核后,网上报送人事处,同时支持系统打印审批表,用于签字盖章和存档。
●第五步,人事处进行转正定级办理业务,系统自动更新人事信息,即变更转正定级状态为已转正定级,操作时间变为当前办理转正定级的时间。同时,发调薪指令,进入薪酬管理马上办理名单,E-HR系统能自动发调薪通知和匹配岗级待遇为当前岗级,其他调薪就按薪酬管理模块办理。
●第六步,给出一个列表,提醒办理转正定级人员名单。已经办理的,就不要出现在提醒名单中了,这个可以通过状态字段控制。

可持续的教师专业化发展


可持续的教师专业发展对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极为重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项目,如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养、国内外研修、国家和学校的支持政策和项目、传帮带等(见图5-11)。高校教师培训以青年教师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和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四有”好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周期性的全员培训制度,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以及在职研修等。创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网上教学等活动,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坚持与青年教师专业特长、职业发展、服务社会等相结合,创造条件,加大投入,积极为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搭建平台。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制度。

国家和学校层面都要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政策和项目。例如,国家层面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高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以及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等(见表5-4)。

学校是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一些高校通过颁布专门文件、实施专门培养计划、建立专门机构、列出专项经费等措施,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见表5-5)。

师资培养和专业化发展是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工作。E-HR系统支持信息记录和过程办理,包括公派出国留学、青年基金、岗前培训和在职学习进修等。
 国际化的公派出国留学


国际化的教师队伍建设,必须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去、引进来,为教师争取和创造更多国际进修、讲学机会或选修网络课程,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与服务也是师资科的重要职责。出国进修能够拓宽教职工的国际视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了解和学习先进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特别是为青年教师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奠定基础。公派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国家公派是指申请人获得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资助或由政府部门派出,并经学校批准,从事进修学习、合作研究、工作等出国(境)事务。单位公派是指申请人获得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学校的资助,并经学校批准派出,从事进修学习、合作研究、工作等出国(境)事务。
公派出国(境)一般有期限设置,6个月以下属短期出国(境),6个月以上属长期出国(境),一般不超过12个月。确因研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可延期。对申请人也有基本条件要求,例如,要求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完成研修、工作任务后回校工作,当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境)任务。国家公派出国(境)人员应满足具体项目规定的条件。
从程序上来说,国家公派出国(境)审批程序按照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公派人员出国(境)前须认真填写公派出国(境)申请表,经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同意,并与学校签订公派出国(境)协议(见图5-12)。公派出国(境)有的学校不涉及工资调整,有的学校要调整工资,例如,有的学校规定研修类出国(境)6个月以下者,保留全部薪酬;出国(境)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者,自第7个月始,停发岗位津贴,保留国家基本工资及各类补贴;出国(境)12个月以上者,自第13个月始,停发岗位津贴及各类补贴,保留国家基本工资。因此,公派出国(境)管理模块需要与工资管理模块对接,出国(境)后要涉及停发一些工资项,回国后又要及时恢复停发的工资项,而且,还要与考核结合,视情况调整薪级工资。
图5-12 公派出国业务流程
E-HR系统中的出国(境)管理模块,主要涉及出国(境)申请、回国鉴定两个业务流程及其涉及的人员名单管理、信息管理和调薪管理(见图5-13)。主要业务流程是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人事处办理登记并发调薪指令,人员根据状态在不同的列表显示。登记和调薪指令可以合并处理,也可以分开办理。如果分开处理,则为发调薪指令后才表示业务办结。根据业务办理过程,要让个人、单位、人事处看到状态。
图5-13 公派出国(境)管理模块界面
——人员名单管理。为了更方便工作,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和人员状态,E-HR系统显示不同的人员列表,并支持查询和导出。全部人员,指所有曾经有过出国记录的人员,包括已经回国、出国期间、准备出国(已经录入部分出国信息,待审核信息的人员);已回国人员,指已经回国,且已经办理好回国登记的人员;回国待登记人员(回国登记提醒人员),指已经回国,正在办理回国登记的人员,即回国申请信息已经提交,待人事处登记审核,并发调薪指令;已出国人员,指已经出国,且已经办理好出国登记的人员;出国待登记人员(出国登记提醒人员),指已经计划出国,正在办理出国登记的人员,即出国申请已经提交,待人事处登记审核,并发调薪指令;延期回国人员,作为一类特殊的人员显示在延期回国人员列表中方便备查,同样也在已出国人员列表中显示。
——出国(境)流程管理。个人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一旦个人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后,就进入出国待登记人员列表中;人事处对出国待登记人员进行出国登记后,发调薪指令,人员进入已出国人员列表。通过系统记录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有关信息,包括留学国家、出国类型、留学单位、经费来源、起止年月等信息。
——回国流程管理。个人回国后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回国人员登记表,一旦个人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后,就进入回国待登记人员列表;人事处对回国待登记人员进行回国登记后,发调薪指令,人员进入已回国人员列表。
——延期流程管理。个人、单位和人事处办理延期回国登记后,人员同样在已出国人员和延期回国人员列表中显示。个人、单位和人事处办理延期出国登记后,人员再次回到出国待登记人员列表中,待下次根据相关业务办理后进入相关列表。
——审核流程管理。个人在线提交申请后,二级单位需要审核,有的时候还涉及组织部、国际处、财经处等职能部门的审核,再由人事处师资科审批后,呈报学校领导审批。如果校领导还没有习惯应用E-HR系统,或者E-HR系统还没有与学校的OA系统对接,则需要考虑线上与线下流程的结合,即E-HR系统可以根据教职工线填写的申请信息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人事处在线办理的审批意见,自动生成纸质材料,打印呈报学校领导审批,领导的批示意见可以由人事处业务办理人员录入系统或扫描上传系统。
——调薪管理。一般来说,出国6个月、12个月、24个月后,都可能涉及调薪,因此,需要将出国已经达到这个周期的人员名单列出来,根据需要发出调薪或不调薪指令。系统自动将出国的周期信息作为调薪通知说明发送到工资管理模块,办理调薪。回国之后的调薪,则根据回国登记的状态办理。

 从岗位培训到终身学习


教师培训包括教师外出参加的培训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E-HR系统可以记录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的基本信息、参加情况和培训成绩等;可以对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资源等进行管理。一般来说,新进教职工到校后,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活动。通过E-HR系统,人事处设置当年的岗前培训时间安排;人事处根据参加岗前培训条件,筛选需要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并生成签到表;教师可以查看岗前培训信息,了解自己是否需要参加岗前培训,并参加岗前培训;人事处对岗前培训信息进行考勤;教师上传岗前培训总结;人事处录入岗前培训结果(见图5-14)。参加岗前培训是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活动,因此,结合岗前培训,E-HR系统还可以完成教师资格证的申请、考试、公示和证书登记等功能,并自动生成上级单位要求的有关认定申请表和汇总报表。
图5-14 岗前培训业务流程
除了非学历培训,一些教师还可能在职期间参加学历学位进修,这既涉及信息登记,涉及申请与审批流程。通过系统可以实现在职学历进修的申请、审批、进修结果登记等管理。普通教师填写教职工在职学习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普通教师提交的在职学习申请进行审核;教职工参加入学考试和在职学习;人事处对在职学位培养结果进行登记,对获得学位的培养信息更新学历信息并通知劳资科调整工资(见图5-15)。

 青年教师基金面向未来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很多高校都设立了支持青年教师自主科研基金项目,这些项目由人事处联合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E-HR系统恰好可以发挥其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优势,由人事处管理名单、科研部门管理项目。对于青年基金,人事处筛选某个时间段的青年基金发放人员名单;人事处根据筛选结果和社科处、科技处提交的数据做比对;人事处对比对的结果进行基金发放金额审批,可以批量审核,根据文理科类别不同,资助金额不同;科研部门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和资助额度,联合学院组织青年教师申报自主科研基金项目,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立项、检查和结题工作。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