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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英才网不懂法的HR不是好HR
日期:2021-10-18 浏览
这几天在群里与几位朋友聊天,听到同行在说公司裁员的事。有的同行说,这事好办,之前他们公司遇到这样的事时,都是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标准走程序,该赔多少就赔多少,有的甚至还超出《劳动合同法》的标准。听到这样消息,我只想说,大哥,大姐,请问你们是在哪个庙里烧的香呢?我也想去上柱香,祈祷天上各位神仙也让我遇到这样的老板。

也有同行是与我一样,都是一棵藤上结的苦瓜,就是不走程序,不赔钱,或是少赔钱。其实这样的事,以前经常遇到,折腾一段时间后公司就占便宜了。

那么对于我们HR来说,要不要懂法呢?这个必须要,都说一个优秀的HR相当于半个《劳动法》专家,虽说不能当律师用,但是解决一般的劳资纠纷问题是绰绰有余了。有些问题让律师来解决,真是杀鸡用牛刀呢,白白让企业多花银子呀。

为什么说HR要懂法呢?首先,我们在日常会对员工说,按照公司制度,公司要怎么样怎么样!但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公司制度是不是合法,有三种理解:一是公司的制度是不是符合法律精神,二是公司的制度有没有走民主程序(工会或是职代会审核通过),三是公司的制度有没有公示。只有这三个基本点都具备了,公司制度才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说公司的制度是有效力的。如果这三个点都不具备,或是缺斤少两的,那么对不起了,公司的制度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拿不被认可的公司制度来约束员工的相关行为,邯郸英才网 或是作为处理员工“违纪”的依据就麻烦了。

对于是否符合法律精神,除了基本的法律条文外,还要考虑制度内容的合理与合情。比如说,你在生产烟花爆竹或是造纸厂车间内抽烟,公司制度里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可以辞退。这个具有合理性,毕竟这种行为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且容易造成严重的损失。但是,换个其他非易燃易爆的工厂或是企业,这种行为被定义成严重违纪,在客观上就不存在合理性了。

所以,这要求HR除了需要了解或是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外,还需要读懂这些条款的潜在意思。只有熟悉这些条款,我们在制订各种制度时,才不会整出笑话。否则,当HR说公司制度规定如何如何时,员工说,你说的那玩意本身就是违法的,这就打脸了。

很多时候,在公司管理体系中,或是日常管理活动中,其他管理者可能对于《劳动法》的条款不清楚,毕竟术业有专攻,他们的专长不在这里。所以他们在处理一些问题时,会根据他们的心情,想当然地拍脑袋做出决定,他们认为是对的,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作为HR,你该怎么办?你总不能说,领导说的都是对的,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

这个时候,就要体现HR的价值,HR要拿出专业意见,当然这个专业意见应该是以法律为准绳的相关建议。比如说,你可以对用人部门主管说,按照法律标准,你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当用人部门反问,那该怎么办?此时,HR可以提出相对正确或是能够把损失降到最小的方案。

有伙伴说,自己的领导他不听我们的,怎么办?我想说,就是因为领导不明白,我们才要提出正确的建议给他们做参考。领导是什么样的?做得对,是他们目光如矩,领导有方。做得不对,他们会说,那谁,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我请你们来不是吃我家大米的。你们是这方面的专家,你们的意见在哪里呢?为什么没有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呢?这样是不是觉得很委屈?

所以,提正确意见不听,那是领导的事。不提意见,导致领导做出错误的决策或是你没能制止领导犯错误,就是你的不对了。

有的伙伴会说,我们这一带都是这样,都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在这个大环境下,你懂法又不能守法,有什么用呢?

我只能说,第一,你要先向别人证明你的专业性,让别人知道你是个懂法的人,即使他今天不听你的,你能保证他明天就不需要你吗?难道当他需要你的时候,你还去现学?

第二,当胳膊拧不过大腿时,你可以用你的专业,尽量让公司少做点离谱的决策。如果实在不行,那就睁只眼闭只眼吧。只要发钱的人不怕事大,我们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还能嫌事大吗?

第三,也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的需要,还是那句老话,别人都说HR不重要,看不到HR的成绩在哪里,你怎么反驳呢?你可以随意举个劳资纠纷的案例出来说,这个案例如果让律师出面,他们收取的佣金会是多少?现在,不需要他们出面,我们自己把事情摆平了,这笔钱是不是省了?这算不算是HR为公司在节省成本或是创造效益呢?就像6与9一样,正看是6,反过来看就是9,错了吗?角度不同而已。

我们说虽然知法不一定守法,守法不一定就能执法,但是这些都不是我们不需要懂法的理由。我们能做的就是像那劝人行善的和尚,不能因为人家不愿行善,我们就不化缘了吧!

自古以来都说以德服人是王道,以法治人是霸道,但是,没有霸道做基础,又何来的王道呢?不以王道为追求,霸道又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