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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合同陷阱需警惕
来源:邯郸人才网 日期:2011-08-09 浏览

    一类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二类是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三类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四类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五类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六类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总结:招聘中的陷阱多种多样,需要求职者多多留心,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保持冷静,特别是要交纳费用的情况,请多咨询一下身边的朋友,按国家规定,招聘单位不得向求职者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中介单位收取费用,需有相关资质,并向求职者明确说明,同时请求职者保留相关票据以便维权。另外,求职者最好能够熟悉相关劳动法规,以便保护自身权益。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